2、工作情景角度讲:
电影导演强调艺术创造,充分体现艺术个性;
电视编导要为社会现实、为政治形势等时事服务,有些为“遵命”之作,少有艺术个性。
3、从组织形式上讲
①相同之处:电影导演与电视编导都处于艺术创作组织指挥者、统领者和命令发布者的地位,都决定着创作的方向和形式,并引领着创作集体,共同完成创作任务;
②不同的是:电视编导还必须是作品内容的创作者,要决定作品的主题、主导思想和内涵、深度。他的统领更为全面、彻底。
4、从工作状况上讲:
①工作范围:导演比编导显得更为单纯——一般只需潜心于艺术创作,只负责解决艺术创作范畴内的问题,其他有关事项有制片等专人分管,各司其职;而电视编导多兼任制片等多项工作,除了艺术创作之外,还要与社会打交道,事无巨细都要亲自管。
②可控程度:从创作(尤其是拍摄)的角度讲,
电影导演具有很强的控制性,因而工作紧张程度相对不高;
电视编导因其创作的纪实性质所决定,在创作(拍摄)中不可控性很大——其一:纪实类作品表现(拍摄)的内容是正在发展变化的现实生活,在创作(拍摄)中,随着事件的发展、对事物了解的全面、深入,创作方向、主题甚至题材都有可能改变,而且这些有时都需要即时定夺,因而电视编导往往处在高度紧张的创作状态之中。其二:纪实作品的拍摄对象等可控性比较差。
③对客观条件的依赖程度:电影导演在拍摄中对客观条件依赖性不强。电视编导在纪实作品的拍摄中对客观条件则有很大的依赖性。
5、时间要求:电影拍摄制作周期一般比较长,在完成时间上有一定的宽容度;电视作品大多数有固定播出的时间,制作周期较短,时间要求严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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